著作权维权成功
  • 网络
  • 刘伟律师
  • 2016-04-26

音乐人张某、巴某曾创作多首歌曲,其中《xx》等歌曲在原创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作成专辑在各大ktv进行有偿使用,在互联网各大网站上传播,并且在制作的mv上篡改了创作人的姓名,严重侵犯了著作人的署名权及传播权。和对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委托律师刘伟向各大网站发去律师函,要求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及时委托我所向东城区法院对侵权人提起了诉讼,在强大的证据支持下,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对方停止侵权,在报纸上登报进行道谦,并赔偿著作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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