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6家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查处
  • 华西都市报
  • 刘伟律师
  • 2016-07-23

  近日,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 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六)》,对近段时间查处的部分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进行了曝光。多家医院因违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查处。下面来看下详细内容。

  公开表显示,本次共通报135起违法行为,其中60起涉及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销售未经许可自制药品。嘉陵区妇幼保健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没收过期器械并处以罚款;高坪区第二人民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处以罚款;蓬安协和医院被查处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玉兔牌一次性使用备皮刀等医疗器械,蓬安县徐家盛泰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袋”等4个品规的医疗器械均被没收涉案物品,并处以罚款;南充市润和皮肤专科病医院未取得《医疗制剂许可证》配合使用制剂药品,被没收非法财物并处以罚款;嘉陵区济川中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中药饮片,被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处以罚款。此外,多家知名诊所均被行政处罚,包括经营劣质药品的汇通医药连锁嘉陵第48店、37店;经营过期药品的鹤鸣堂312店、371店。

  南充市高坪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药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属于违法销售行为,将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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