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互查行动
  • 网络
  • 刘伟律师
  • 2016-08-28

  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6年6月21日至9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为五个阶段:企业自查和上报、汇总分析企业自查报告、盟市开展监督检查、培训互查、总结汇总。

  截止目前,企业自查和上报、汇总分析企业自查报告、盟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已结束,按时限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有5916家,占应报告企业的95.6%。结合各盟市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三种情况的42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为互查重点:一是未按时限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二是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案件多发等问题较多,且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三是从事需要低温、冷藏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及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商。互查主要从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各盟市局抽调熟悉医疗器械监管业务且责任心强的监管人员,按照双随机原则成立了12个检查组,同时为了使检查工作更加高效,在检查工作开始前对检查人员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公安部门立案查处。通过集中整治和互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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