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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医疗器械 首次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20

三十出头的聂某有自己的公司,但公司并没有在他的经营下走上正道。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卖起了医疗器械。日前,聂某非法经营一案已在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择日法院将做出判决。据了解,这是杭州市首例对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者追究刑事责任。

2001年1月,聂某在杭州成立了杭州兰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找了8个业务员,开始自己当老板,做起了医疗器械和病理图文分析系统的销售工作。公司是成立了,但是国家对医疗器械的销售是有严格限制的,必须要拿到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否则,就只能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为走捷径,聂某在有经营资格的企业网站上复制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然后在电脑上将公司名称改为了兰惠公司,造成兰惠公司可以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假象,开始大量销售动态心电图、病理样品快速超声处理仪、十二指肠电子镜等二、三类医疗器械。

在2001年6月至2004年1月间,聂某公司共向杭州、绍兴、温州等地的38家医疗机构销售了大量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非法经营额达296.9万余元。利用赚的利润,聂某买起了高档住宅和奥迪A6豪华轿车。

聂某曾经采用多种方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掩盖。公司连股东、财务在内一共才12个人,其中竟然有5个人在使用与其身份证上不同的名字;在得知公安、药监等单位在调查自己公司的时候,他便连忙更换了公司的办公地址,并将公司的账册全部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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