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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中的体系核查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与临床   作者:毛毛  时间:2016-08-20

  自从2015年6月份和9月份国家局分别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63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这一年多以来大家应该明显发现注册体系核查越来越不好过了。原来在老的三个实施细则和22号令施行时大家体系只要能保持其有效性的情况下,体系考核通过是比较没有难度的事。但是按照新版的4个指导原则大家明显发现一次性通过体系考核是种奢望了,详细分析可以请各位在本公众号的历史信息中进行查阅。主要原因是现在只有现场审核未发现缺陷也就是说没有不符合项才能一次性通过审核。

  同时由于三类注册收费了153600元,各个省局注册收费方案在陆陆续续出台,现有的发布的少则7-8万,多着如上海,北京,浙江93900元,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小一笔支出,比产品送检费用高不少。如果体系核查不通过也就是出现关键项目(标识“*”项)不符合要求的,或虽然仅有一般项目(未标识“*”项)不符合要求,但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体系核查结论可能就是不予通过了。体系核查不予通过。那审评中心就会给出不予注册的意见。那前期交的注册费用也就是会打水漂了。对其企业来说,特别是刚刚起步的创业型企业来说损失不小,因为前期的很多投入比如注册检测费用(如果检测样品真实性存疑)、临床试验费用(临床核查样品真实性和临床数据真实性存疑)以及后续交于药监部门的注册费用可能全部打水漂。

  死抓关键项目

  每一家企业,特别是新企业在体系核查申请递交前必须仔细的核查关键项,因为关键项不能有失,其中个人认为以下几点必须严密关注:

  1

  设计开发输出资料,由于这个部分内容比较多同时又比以前多了递交注册的一些资料,比如基本有效性清单,综述性资料,研究性资料等,所以需要仔仔细细核对保证不缺项。

  其次,特别是综述性资料和研究性资料,务必做到尽可能的完整、专业,一定不能草草了事的两张纸结束了。

  2检验规程,个人认为,检验规程其实替代了以前标准的作用,需要在检验规程中进行分类,哪些是通过进货检验进行控制的(比如一些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哪些是通过过程检验进行控制(比如部件的尺寸等),哪些是通过出厂检验进行控制(比如成品的主要性能等),剩下的有些条款,比如说有源的电气安全要求、emc,需要通过工艺验证或者型式检验等进行控制。这里最主要的是需要覆盖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不能遗漏和缺失。同时要根据检验规程及检验结果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这个需要重点注意下,这个条款是新增条款。

  3工艺用水,现在一定要注意关注工艺用水的问题。国家局《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对于工艺用水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可作为产品的组成成分;可用于试剂的配制;可用于零部件、半成品或外协件、成品、包装材料的清洁;可用于产品的检验;可用于洁净环境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直接接触产品的工装、工位器具、设施设备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工作服及人员的清洁等”。比以前的工艺用水范围有所扩大,特别是末道清洗,接触产品的工装、工位器具、设施设备的清洁,如果是万级的应该是使用注射用水。还有应该将制水系统的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工艺用水制备流程图、技术文件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备查。另外,在工艺用水管理中需要增加使用期限以及储存要求并制定取样点分布图,在每次检查时总送水口、总回水口及管路最远端取样点。上述都是新增加的要求。

  4供方审核,国家局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2015年第1号通告)》其中特别主要是需要将计量服务供应商和无菌的灭菌供应商加入合格供方名录,并且灭菌供应商和有洁净度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应该每年现场审核。另外,应在采购控制程序或者在采购的质量协议中规定供应商的生产情况生产、规格型号、图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应要求供应商提前告知上述变更。企业应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对其进行现场审核。这个要求不仅在供应商评审通告中有如此要求,在FDA和新版的ISO13485:2016也新增了这些要求。由此可见,这个要求的重要性了。

  5生产记录,企业在设计开发输出后,为了尽快的产品上市,有时候会存在样品生产记录后补的情况,这样的操作,实际上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第一,后补的记录在有些细节上存在瑕疵,很容易被监查老师认为记录的真实性存疑;第二,时间长了,有些物料批号有万一没法追溯。第三,时间的逻辑性,引用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出现时间上的无法核对。这类问题容易在新创企业存在,如果注册检测的生产记录,临床批次生产记录存疑,很有可能导致体系核查直接不予通过。所以,我们希望工厂都是能真真实实的在生产样品,同时,将相应的记录撰写全,就算表格存在不合理或者不完整之处,在后续可以做文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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