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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二类器械注册可享受网上服务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2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等5个事项实行“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公告,内容如下:

  公告2016年第3号

  按照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省局决定自2016年5月20日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等5个试点事项实行“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范围:

  本次试点共“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备案”、“药品广告备案”、“医疗器械广告备案”、“保健食品广告备案”等5个事项。

  二、申请方式

  所有试点事项仅需要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具体资料要求见附件办事指南,电子申请的提交途径为:

  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人应通过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窗口下行政许可类别中相应事项的在线办理栏提交电子申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备案”、“药品广告备案”、“医疗器械广告备案”、“保健食品广告备案”等4个事项,申请人应通过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窗口下其他行政权力类别中相应事项的在线办理栏提交电子申请。

  三、送达方式

  试点事项根据送达方式划分为快递送达和公告送达两类。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备案”等2个事项,实行批件或备案件快递送达。省局作出许可或备案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申请人邮寄送达纸质批件或备案件。

  “药品广告备案”、“医疗器械广告备案”、“保健食品广告备案”等3个事项实行备案公告送达。省局作出备案决定后,在省局政务网上公告备案信息。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在原申报端自行打印备案凭证,省局不再发放纸质备案凭证。

  四、其他

  试点事项实行“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后办理工作时限不变。申请的材料签收、受理、补正、送达等环节实行短信告知,不再发放纸质的申请材料签收单、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等纸质文书。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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